基金动态
绍学院学〔2018〕53号
关于评选2018年“大发助学金”
(定向化学化工学院)的通知
化学化工学院、相关部处:
根据《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“大发助学金”评审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“大发助学金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对象
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助人为乐,思想品德优秀,在2017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2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无高消费情况。
3.学习成绩优良,原则上综合评价成绩为班级的前1/2。
4.社会实践、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,或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,或对宁波大发化纤有限公司有求职意向者可优先考虑。
三、奖项金额
每人每年4000元,按学期发放。
四、评选办法
经个人申报,化学化工学院组织初审,再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。
同一学年内,申请大发助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浙江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。
五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1.10月22日前,个人申报,10月22日中午11:00前将申请表(附件)纸质稿交至学生科办公室(理工楼219B),电子版附件发送至邮箱5897391455@qq.com.
2. 10月23-25日,学院审核、确定名单,并予以公示。
3.10月29日前,学院学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,确定获奖学生名单。
4. 举行颁奖仪式,具体时间择期另定。
六、工作管理
1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做好评选条件公开,评选过程规范,评选结果公正,认真做好申报工作,确保评选工作及时,顺利进行。
2.本助学金为鼓励学生积极进取,培养优良学风和创新意识而设立,获助学金学生的奖金应用以补充学费和生活费,不得因此请客送礼。违者取消所获奖项,周围同学也不得向获奖同学强行哄闹请客。
3. 学院建立获奖学生档案,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管理。
附件: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“大发助学金”申请表
校学生工作部(处)
2018年10月17日
附件:
绍兴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“大发助学金”申请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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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
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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