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落实校地合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,做好对外联络沟通、协调服务工作;
2.负责制订学校地方合作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;
3.负责组织校级地方合作协议的签订、实施和经费管理;
4.负责校地合作平台地方研究院、校地合作项目及科技服务队的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考核等工作;
5.负责收集、发布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作需求信息,组织、整合校内资源开展校地合作;
6.负责校友总会日常工作,指导和协调各地、各类校友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;
7.负责教育基金会的运行管理;
8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